從法源依據來看,保險法第九條規定,保險經紀人,是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,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之人。因此,保險經紀人被視為被保險人的保險顧問,是站在客戶的立場,為其規劃、安排最適當的保險。
保險經紀公司能提供的價值
一、降低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資訊不對等的問題
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本來就存在著資訊不對等的問題,保險經紀人有著豐富的保險專業知識及經驗,對保險市場的實務運作也相當熟悉。在洽訂保單時,最能發揮其議價能力,為客戶取得最佳的報價及條件。
二、檢驗保單條款確保客戶利益
保險公司「保」或「不保」的關鍵常常隱藏在保單的字裏行間,對於熟悉各家保單的保險經紀人來說,保險經紀人能解析出重要且隱藏於保單條款中的內涵,除了能站在客戶的角度給予分析及建議,也能適時提醒客戶,甚至依客戶的實務運作與保險公司協調修改保單條件,達到合理公平的原則。
三、是客戶的保險諮詢夥伴,也是客戶權益的發言人
保險經紀人基於保險法所賦予的責任,是以客戶的利益為最高前提。對客戶而言,不但是一個可以放心討論的夥伴,也是面對保險公司時,代表客戶權益的發言人。特別是發生理賠或遇到保險契約糾紛時,保險經紀人最能有效協助並捍衛客戶的權益。
四、無需增加客戶的保費支出
客戶能有專業的保險經紀人提供服務及諮詢,但又不用負擔任何服務費用,這正是保險法為了保障客戶之保險權益所設計的最佳安排。